包头车主必看!首次交通违法行为可免于处罚,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行!
记者7日从市交管部门获悉,
为了鼓励和奖励我市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交管支队从即日起推出
首次交通违法免予处罚的管理举措。
现在就跟随小编
看看具体内容吧
“首违免罚”针对的是我市注册的机动车,且必须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符合以上条件,在我市范围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都可以向全市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首违免罚”申请。申请人提出“首违免罚”申请时,还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及“首违免罚”申请表。据了解,“首违免罚”申请表可在市交管支队官网上下载。
记者了解到,“首违免罚”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范围内,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罚款数额在200元(含)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现场执法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论该交通违法行为是否计分,都可以申请“首违免罚”。对于符合“首违免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经受理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10日内办理完毕。值得注意的是,发生在本市范围以外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不适用“首违免罚”。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首违免罚”的第一个计算周期,以后将按年度依次计算。此外,“首违免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计算在下一个周期的交通违法行为范围内。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申请人,在第二年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提出两次免罚申请。同时,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申请人,交管部门会将其列为“星级用户”,在交通管理业务及交通管理信息方面提供精准优质服务。
包头晚报微信记者 贾荣
责任编辑 王丽君
网友点评
不错,很好,感觉挺满意的,
带起来蛮漂亮,朋友很喜欢
还OK啊,就是不知道怎么用